关于印发《公司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题库考试管理办法》的通知
校发〔2014〕123号
各有关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考试工作的管理,提高同等学力人员学位授予质量,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司实际,经研究,学校制订了《公司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题库考试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公司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题库考试管理办法
公司
2014年9月18日
集团办公室 2014年9月18日 印发
附件:
公司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题库考试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做好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学位[1998]54号)和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 1号)以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和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学位[2013]3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司学位授予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题库建设
第一条 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考试采用题库考试的方式进行,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与管理,校内外其他任何单位组织的考试结果不能作为衡量同等学力的依据。
第二条 研究生院负责题库建设的组织工作,每个学科专业的考试科目为10门。拟开展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的研究生培养单位向研究生院提出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申请,申请材料应明确:拟授予学位的学科专业(二级学科)名称、考试科目及主要内容、主要教材及参考书目。考试科目须为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核心课程。
第三条 研究生院按照考试科目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题库命题。
第四条研究生院负责题库的保密与维护工作。所有参与命题的教师均应签署《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考试命题保密协议书》,并严格遵守保密协议和相关纪律。
第二章 题库考试组织
第五条 研究生院负责组织题库考试。题库考试每年举行两次,时间为每学期期末,试题由研究生院随机抽取。
第六条题库考试地点由研究生院指定,原则上应在校内进行。对于申请参加题库考试人员相对集中(30人以上)的京外地区,由研究生院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在该地区设置考点。
第七条 题库考试前,研究生院公布当次考试的考试科目,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应在规定期限内报名参加考试,并交纳考试费用。研究生院汇总报考人员信息,经审核后发布参考人员名单,未列入名单者不能参加考试。
第八条研究生院按照考试科目及报考人数安排考试时间及地点,在考试前集中发布。
第九条研究生院统一组织题库考试的监考工作,负责制定监考规则及考场规则,并在考前对监考人员进行培训。
第十条 题库考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100分钟。考试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考生凭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证件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
第十一条考生如有作弊等违反考场规则行为的,经监考人员确认后,取消本场考试资格。如有替考、辱骂监考人员、故意扰乱考场秩序等严重违纪行为者,取消申请硕士学位的资格,已经取得的所有成绩作废。
第三章题库考试成绩管理
第十二条 题库考试成绩实行信息系统统一管理,研究生院负责成绩管理及成绩管理系统维护工作。
第十三条 题库考试结束后,研究生院统一组织专业教师进行阅卷。
第十四条 题库考试成绩以百分计,70分以上(含 70分)者为合格。不合格者须在规定期限内再次参加相应课程的考试,并交纳考试费用。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