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现启动2020年第一期公开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具体事宜说明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品学兼优,身体健康,截至2020年6月19日,已取得博士学位且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人员;
(二)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并已取得一定研究成果;
(三)申请人若为我司培养的博士毕业生,不得申请进入同一个一级学科的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四)不接受本校教职工申请从事我司博士后研究的申请;
(五)不接受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博士和在职人员从事我司博士后研究的申请;
(六)不接受在职的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从事博士后研究的申请。
二、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员需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以“办事者”身份注册、登录“全国博士后交互式网上办公系统”,填写并提交相关信息。中国博士后网站: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
(二)申请人需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博士后申请表》(一式三份,含原件)
申请人在全国博士后网站申报成功后在线打印。其中,一级学科、二级学科必须填写准确;注明是否迁户口,“户口簿首页地址”和“所属派出所”必须与户口簿或户口卡一致;婚姻和子女状况须填写清楚;工作和学习经历按时间顺序填写完整。
2.《专家推荐信》(两位专家,各一式三份,含原件),其中一位专家应为申请人博士后合作导师,留学回国人员原则上应有一位国外专家作为推荐人。
3.《博士后进站审核表》(一式三份,含原件,从“中国博士后网”下载: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WebSite/program/InfoCate_Show.aspx?INFOCATEGORYID=website003004)
(1)应届博士毕业生须出具原培养单位提供的书面统招统分毕业生证明及就业报到证。
(2)离职人员需提供原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离职证明。同时,个人在人才服务机构保存人事档案的人员,需由人才服务机构填写《博士后进站审核表》“一、申请人当前身份”第3栏或另附证明,不需提供单位与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人事代理协议书》。
(3)留学回国博士出国前已注销户口的人员还须提供户口注销证明。
(4)二次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必须提供前一站单位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
4.《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学术部门考核意见表》(从“中国博士后网”下载: 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WebSite/program/InfoCate_Show.aspx?INFOCATEGORYID=website003004),参加面试时由流动站所在教学科研单位学术委员会填写。
5.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一式三份)。
6.有效证件复印件(身份证、军官证或转业、复员证、国外居留证等)(一式三份)。
7.博士学位论文摘要(1500—3000字)及其他有代表性的科研成果原件或复印件。
8.拟于进站后从事的研究课题及研究工作初步计划(3000字左右)。
9.提供三甲医院的体检报告(申请人自行前往三甲医院进行体检)。
三、遴选程序
(一)申请人根据要求将以上书面纸质材料提交至学校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并进行心理测试,因疫情防控需要,心理测试方式待定,纸质材料可采取邮寄方式提交。
(二)学校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三)申请材料审核合格者接受拟入站所在教学科研单位学术委员会(或获得授权且不低于5人的学术评价小组)的面试并进行进站陈述和答辩,应根据“确保质量,择优招收”的原则,对申请人的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学术水平等进行综合考评,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疫情期间,可采取线上面试方式。
(四)校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将根据各教学科研单位学术委员会拟录用意见进行审核并报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进行审批及备案。
(五)依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核准批复结果,打印《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
四、招收名额
每位博士后合作导师每年度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不超过1名,且名下同时在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超过4名。名下同时在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未超过2名的合作导师,且有在研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本年度最多可招收2名。
师资博士后、与企业合作的联合培养博士后、项目博士后,不受上述名额限制。
五、招收学科、合作导师与联系方式(见附件)
六、申请时间
请申请人按照要求填报相关表格,并将材料于6月19日之前送至公司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公司人事处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办公楼403)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10-62288197
电子信箱:lijy@cufe.edu.cn
公司人事处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