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国际税务研究中心主任曹明星教授在《税务研究》2022年第11期发表学术论文“数字经济下的数据要素治理与数字税收改革——基于‘信用价值集聚生产’创新经济理论的初步探讨”。
文章指出:数字经济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新经济形态。数字经济以现代信息网络为主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融合应用、全要素数字化转型为重要推动力,其发展速度快、辐射范围广、影响程度深,正推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深刻变革,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当前,我国已经成为全球数字经济第二大经济体,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发展,对发展数字经济形成系统部署,数字经济顶层战略规划体系渐趋完备,可以说,我国数字经济发展正形成较强的政策制度优势。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从数据要素的产权确立、市场交易、收益分配、安全监管与协同治理等各方面对数据要素治理问题提出系统化建议。笔者认为,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与科学治理,只有在百年变局的总体历史背景下,结合革命性经济理论创新,才能得到更为深刻和完整的阐释与建构,而作为国家与国际财富分割利器的税收制度,也只有在此基础上推动更为系统、合理的改革,才能实现数字经济在全球范围内的规范发展、深化应用与普惠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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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曹明星 审核:曹明星 编辑:王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