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一带一路”高峰合作论坛即将于本月下旬召开,我司院长张晓涛教授就与此相关的问题,撰写时评《一带一路建设需要企业精耕细作》发表于2019年4月11日《中国贸易报》(第A1版)主要观点如下:
“一带一路”所引领的新型全球化,不是构筑排他性的贸易保护圈子,而是实现真正的互利共赢,实现全球的共同发展。2017年5月14日,习近平主席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的演讲中指出:“在这条大动脉上,资金、技术、人员等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商品、资源成果等实现共享”“释放各国发展潜力,实现经济大融合、发展大联动、成果大共享。”中国通过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持续加强国际产能合作,对接投资区域的当地发展战略,创造与上下游企业的协同效应,实现采购、生产、销售一体化海外转移,打造贯穿产业链的生态圈,切实为当地带来经济效益与就业机会,增强所在国的经济实力。
当前,“一带一路”建设从谋篇布局的“大写意”阶段转向精耕细作的“工笔画”阶段,中国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新时代赋予中国企业国际经营的新使命。中国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不仅要取长补短,更要综合运用全球资源进行开放式创新,满足中国经济向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同时也要秉持真实亲诚的理念和正确的义利观,以义为先,义利并举,注重长期利益,避免追求短期利益,既要企业获得收益,更要树立国家口碑,成为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实践者与中国智慧的传播者。通过遵规守法经营,为当地民众创造就业,与所在地实现共同成长,建立企业良好的品牌形象。
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企业需要具有携手合作、同舟共济的精神。“一带一路”倡议在全球纵深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家和组织参与其中,涉及的行业也从基础设施建设为主扩展至当地发展所需的各行各业,从国企领军、到越来越多的民企、外企参与其中。贸易、金融、互联网、文化、教育、旅游等行业在“一带一路”建设中所占比例已经逐步加大。在“一带一路”国际产能合作方面,也开始呈现出传统产业与高端产业并举的趋势。“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发展不平衡,有的国家迫切需要建立工业体系,实现工业化的起步,有的国家稳步发展,成为国际产业转移的新区域,有的国家具有技术与创新优势,不同国别的政治、经济、社会、法律、人文各不相同,目标与要求也不一样,应该多考虑沿线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只有与其发展特点、战略规划进行对接,才能实现同舟共济、互利共赢。做好这些,需要进行深入研判,要做到一国一策,一事一策。“一带一路”引领的中国企业对外投资也应该从关注投资额增长,转向投资的质量和结构的改进,真正提高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的能力以及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强化海外风险的防控机制,从“走出去”升级为“走进去”和“走上去”。
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企业需要树立打造长期品牌的观念。国家实力为企业品牌背书,企业经营是国家品牌的塑造者。“一带一路”建设为众多来自中国的科技、汽车、电子商务和快消品等企业提供了将产品、服务和品牌带向新市场和新消费者的重大机遇。通过加强产品的纯粹、极致设计,提升产品的质量和消费者体验感,完善产品营销和售后服务等路径逐步改变对中国产品品质的思维惯性和中国品牌的定位,这是一个长期而持续积累的过程,需要耐心、信心与爱心。
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企业还要善于破解跨国经营的文化冲突。任何企业在进行海外拓展,进入一个新的文化环境,必然会遇到本地管理文化与公司总部文化差异所带来的冲突。顺利解决管理文化的冲突,在适应本土文化的同时,保留总部企业文化中的精髓,决定了企业能否吸引、保留本地人才,并激发本地人才的最大潜能。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中国企业不能将规章制度和福利待遇的中国模式简单复制到当地使用,需要转变观念,把中国经验和当地实际结合。企业文化需要做适应性调整,不仅要“存异”,尊重对方文化;还要“求同”,建立共同价值观。“存异”是“求同”的基础,而“存异”的前提是“尊异”,只有尊重当地的文化理念,才能被当地政府和民众接纳和认可,而尊重文化需要学习并深刻理解当地文化内涵,有责任和担当,道义、情感、人际关系,还有信任感、亲密性,这些维系人类社会数千年生存的基本要素都可以转化成生产力,只有如此,中国企业才能够真正站稳脚跟,最大限度地抵御和规避风险,行稳致远。
(作者系十大正规平台(中国)有限公司院长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北京财经研究基地首席专家中国贸促会专家委员会委员)
原文:http://www.chinatradenews.com.cn/epaper/content/2019-04/11/node_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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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1日